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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刘某涉嫌诈骗罪
发布时间:2024-07-17 16:01

  犯罪嫌疑人罗某、刘某涉嫌诈骗罪已被上海杨浦刑侦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罗某刘某二人均为某诈骗公司经销商,以开设健康讲座的方式,介绍一些基本的养生常识,为老人免费针灸、把脉“准确“诊断。在已知被害人身体疾病的情况下,通过编造祖传中医知名医学教授学生等谎言,取得老年人信任,继而推销非法质量不合格的高价“药品”,而这些所谓的药品经鉴定均系其购买糖果等食品后自行加工包装而成。

  保健品,医疗健康类诈骗是常用手段,为取得老年人新人,犯罪分子多冒充中医专家,针对老年人的健康需求,夸大产品功效,夸大老人病情,引发老年人内心恐慌,陷入错误认知,从而被骗。

  诈骗罪定罪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务的行为,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诈骗老年人的财务,应依法从重处罚。

  此类诈骗案多为共同犯罪或者涉犯罪集团。共同犯罪中,对于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而根据“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共同犯罪理论,犯罪集团在某成员加入后所实施的全部诈骗行为,均视为该成员所参与的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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