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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
发布时间:2023-01-05 13: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标准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四)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万元以上,同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曾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的;2.二年内曾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的;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四)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5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50万元以上,同时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情节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0人以上的;

  (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0万元以上的。

  (四)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50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500万元以上,同时具有本解释第三条第二款第三项情节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量刑标准以表格简单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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