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在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期间办理取保候审的比例是很大的。
很多家属都很困惑,有的同案犯关几天就放了出来,为什么自己的家人还在看守所里边关着?公安机关要拘留到什么时候?刑事诉讼法第9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前的刑事拘留期间为3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检察院对于提请批准逮捕案件进行审查,在7日内作出批捕或者不批捕决定。
如果公安机关30天内不报捕,嫌疑人会取保候审或无罪释放。如果报捕了检察院不批捕的话,也会先把人放出来。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期间最长可以达到37天,这就是所谓的“取保候审黄金期”。
不过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也需要符合以下法律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需要注意的是,能不能取保,需视案件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等多方面而定。故当家属被采取刑事拘留时切莫慌乱,应当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辩律师。此时此刻只有律师能够当面见到嫌疑人,了解清楚案件情况,给他(她)讲述相关罪名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情况,以及刑事案件诉讼程序问题。而后律师出面与负责案件的承办民警沟通,早日提交取保申请,争取家人能早一点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