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就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临时的处置,拘留就是一种强制措施,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拘留时间也不一样。
刑事案件一般要拘留多少天?
一般情况拘留十天左右,最长不会超过三十七天。但家属别理解错误,不是37天就一定会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
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是公安机关受案、立案、侦查、公诉、审判。
首先,公安机关应受理刑事案件,当有刑事案件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立案,然后组织警员对案件进行侦查。
其次,案件侦查阶段就是公安机关收集证据阶段。在案件侦查期,公安机关会对嫌疑人进行审讯、会勘验事发现场、会收集证据。证据收集完整后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进行审判。
最后,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