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经济犯罪的案件,依法应该由经侦大队查办,经侦通常有两种方式去找嫌疑人:
一是经侦亲自上门。
如果遇到经侦突然找上门,非常客气的说找某某了解下情况,跟我们走一趟协助调查,没什么事马上就能回来。其实,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经侦一般不会亲自登门抓人,一旦上门抓人,说明证据搜集的证据已经比较充分。这时候跟着经侦一出门,再回来很可能就要等到取保候审或者刑满释放。
二是经侦打电话通知调查。
有时候会接到经侦的传唤电话,通知到经侦大队或者经侦支队谈话,结果人去了以后,就再没回来,家属24小时以后,接到的是人被刑事拘留的通知。这种情况下,多数是打电话前,经侦部门不掌握足够的证据,或者不是关键嫌疑人,就打电话让自己过来。这种情况下,如果准备充分,是可以当天离开的,至少可以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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