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被刑事拘留在上海,家属会关心多少天可以放出来,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案件没有办结,可能会被逮捕继续侦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分为几种情况:
普通案件
刑事拘留的时间一般为3至7天。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应在拘留后的3天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必须在7天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0天。
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延长1至4天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仍需在7天内作出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4天。
特殊情况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延长至30天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仍需在7天内作出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
在37天的期限内,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当事人将会继续被拘留侦查;如果证据不足或者案情轻微不予批捕,则会办理取保候审。
如果亲人被刑事拘留,家属需要尽快了解案件情况,综合判断是否严重,是否有机会放人出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了解情况:尽快了解亲人被拘留的原因和涉嫌的罪名。
2.聘请律师:尽早为亲人聘请律师,律师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了解案件进展,并为亲人辩护。
3.保持沟通:通过律师与被拘留的亲人保持沟通,了解其在看守所的生活状况和需求。
4.生活帮助:准备衣服、生活费,通过看守所接济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