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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内陆水域禁渔期
发布时间:2023-03-29 16:02

  上海市内陆水域禁渔期

  禁渔时间:2月16日12时至5月16日12时

  禁渔范围:上海市黄浦江和内陆所有自然水域(河道)及天然湖泊

  禁渔对象:除钓具、特殊手工业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在禁渔期、禁渔区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式捕捞水产品,均涉嫌非法捕捞,将受到法律严惩。自内陆水域禁渔期以来,上海警方共破获非法捕捞类案件2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名,查获各类非法渔获物620余公斤,鳗鱼苗182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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