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依法实行专卖管理,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2022年6月30日,上海青浦警方抓获方某,陈某,林某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获各类卷烟9600余条。
方某租用房屋作为囤烟仓库,雇佣陈某和林某作为搬运工和接送货司机,从外省进购卷烟,然后再通过市内代理商、零售等方式进行销售。陈某和林某在明知方某无相关销售资质的情况下,仍长期为方某经营卷烟生意提供送货、收货、管理仓库等工作。方某三人已经触犯了刑法,涉嫌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香烟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幅度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1、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幅度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4、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5、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初步分析来看,查获的卷烟9600余条,已经超过一百万只以上,已经符合情节特别严重,是需要从严进行判决处理的,有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还需要根据实际案情来量刑。